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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望
  擊落民航客機難以接受,但馬航M17墜毀的悲劇並不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
  人們期望迅速查出真相,找出真凶,追責、賠償,但對過往歷史上21起類似事件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調查非常漫長,當事方往往百般否認,結論取得一致後,賠償和追責又是難上加難。
  對馬航M17墜毀事件,人們既要有查清真相的決心,也需要相當的耐心。
  據不完全統計,在17日馬航MH17客機在烏俄邊境被擊落之前,62年來民航史上比較嚴重的客機被擊落事件至少發生了21起,至少造成逾1400人遇難。
  成都商報記者統計發現,這21次民航客機被攻擊事件中,只有2001年從以色列飛往俄羅斯的西伯利亞航空公司圖-154是被誤擊,烏克蘭軍方此後承認並道歉,進行賠償。而其他20次,都是被“鎖定目標”之後擊落。原因包括戰爭期間各國刻意為之、內戰雙方擊落、誤入領空被擊中等。
  當防空武器對準無辜平民,其造成的後果無疑是一個“巨大的黑鍋”,正因如此,從悲劇發生的那一刻起,當事各方就陷入了相互指責自證清白的博弈中,而每次善後的僵局似乎都高度相似:推諉扯皮,漫長的調查取證,除去個別事件被追究責任人、追討罰金之外,大部分事件似乎都不了了之了。
  當事國一再推脫
  否認,
  承認,
  又否認
  2001年10月4日,俄羅斯西伯利亞航空公司一架從以色列起飛的圖-154客機墜毀於黑海海域,66名乘客和12名機組人員全部罹難。墜機發生時,烏克蘭正在克裡米亞半島附近黑海海進行防空演習。俄羅斯調查小組認為,客機系烏克蘭一枚地對空導彈偏離航道後偶然擊中。這一說法當即遭到烏克蘭官方的堅決否認。烏國防部長庫茲穆克也發表談話說,演習中發射的23枚導彈全部處於“控制之下”。
  10月13日,俄羅斯安全會議秘書、俄政府調查圖-154客機失事原因委員會主任魯沙伊洛宣佈,烏克蘭軍隊進行軍事演習時發射的導彈在距那架客機約15米處的空中爆炸,將客機擊毀,從打撈出水的飛機殘片上發現了350個被導彈殺傷微粒穿透的彈孔。同日,烏國防部長庫茲穆克和防空部隊總司令特卡喬夫為俄客機墜毀事件道歉。在表示願對墜機事件承擔責任後,烏方為每名遇難者支付20萬美元賠償金,一些以色列家庭拒絕接受。
  雖然烏軍方已承認誤擊,但在2007年8月21日,烏克蘭基輔上訴法庭卻裁定,2001年俄客機墜毀事件中,俄方無確鑿證據證明烏克蘭導彈是罪魁。這是烏克蘭在“誤擊民航”事件上第二次否認。該裁定是針對4個以色列家庭的上訴而做出,他們是6年前遇難者的家屬,要求烏克蘭政府為每名遇難者提供110萬美元賠償。
  賠償金遲遲未到
  12年後
  才真正支付
  1988年7月3日,在海灣的美軍“文森斯”號巡洋艦等幾艘美國軍艦剛剛與幾艘伊朗炮艇發生了一場海戰。這時一架伊朗民航A300客機從德黑蘭到開羅的航班,剛好經過此地。“文森斯”號上神經高度緊張的觀測人員竟然把它當成了前來攻擊的伊朗F-14戰鬥機,指揮官下令發射了2枚“標準Ⅱ”導彈,正中客機,機上274名乘客和16名機組人員全部喪生。事件發生後,美國先是否認,爾後又予以證實。但里根總統在表示遺憾的同時,又強調這是美國做出的“適當防衛”。7月11日,美國官方發言人宣佈,美國政府決定願意向死難者家屬提供賠償。在此之前,美國政府曾通過外交渠道向伊朗表示了歉意。
  直到1996年2月22日,美國才支付1.3億美元(每名領工資遇難者20萬美元,每名不領工資遇難者15萬美元)給248名遇難伊朗人,多出的7000萬美元的用途沒有揭露,雖然美國不肯承認要對事件負責或負有法律責任,但相信是支付被擊落客機當時價格的賠償。至此,美伊雙方同意和解,伊朗撤消在1989年在國際法院向美國提出的起訴。
  肇事者未被追責
  獲得獎金
  後正常退休
  1983年9月1日,大韓航空公司KAL007航班在從安克雷奇飛往漢城的途中,竟然偏離航線達450公里,靠近前蘇聯敏感的軍事禁區薩哈林島,前蘇聯軍隊立即起飛兩架殲擊機進行攔截,多次發出迫降信號和鳴炮示警,對方均沒有回應,前蘇聯方面判斷這是一架美國RC—135偵察機,最終發射兩枚導彈將目標擊落,機上240名乘客和29名機組人員全部喪生。
  KAL007號班機失事後,由於前蘇聯方面的不配合,調查人員無法找到飛機的飛行記錄儀,因此查明事故原因的工作沒有多大進展。國際民航組織於1983年9月15日、16日召開特別會議,通過了譴責前蘇聯的決議。韓國、美國等受害國家追究對該事件的國際責任,美國等向前蘇聯政府要求賠償損失,但前蘇聯不接受這些國家政府的公函。
  直到蘇聯解體,俄羅斯才公開承認擁有KAL007號航班的飛行記錄器,並於1992年將其歸還給韓國。國際民航組織在1993年提出最終報告:KAL007號航班機長的大意,忘記將HDG(磁航向)模式轉到INS模式(慣性導航系統),導致偏離航道越來越遠,加上蘇聯戰鬥機駕駛員對形勢的錯誤判斷,直接導致空難的發生。不過,直到現在,仍有陰謀論者認為這是里根政府的一起陰謀,韓國客機實際是美國間諜飛機。
  1993年8月19日,韓國政府要求俄政府就此進行賠償。11天后,俄總統辦公廳主任、波音747客機事件國家調查委員會主席宣佈,前蘇聯對擊落韓國客機無責任,而是機組破壞航行規則和一系列不幸情況的偶合導致了飛機被擊落。而駕駛蘇-15戰鬥機擊落韓國客機的奧斯皮維奇中校在退休後還接受採訪披露內幕,稱擊落客機後,前蘇聯當局還給他開出了獎金。
  地區格局難改變
  短暫激動後
  口氣不再硬
  1988年7月3日的美軍擊落伊朗客機事件,自然極大地激怒了伊朗人。伊朗國內反美情緒高漲,一度失控的激進勢力也趁機抬頭。伊朗駐聯合國大使馬哈拉蒂也在紐約發表講話,伊朗“將以任何手段及措施進行報複”,而報複是“不存在任何限制的”。美國國務院聞訊後,不得不晝夜通知所有美國駐外機構,提高警惕,以防親伊朗的恐怖分子襲擊。
  不過,伊朗在經過短暫激動後,並未將報複付諸行動。當年7月9日,伊朗議長兼革命衛隊代總司令拉夫桑賈尼公開表示,伊朗將不會就美國擊落伊朗客機一事進行報複。
  觀察家認為,伊朗之所以對這一事件表現出節制,同伊朗當時的處境有關。將近8年的兩伊戰爭,使伊朗各方面都處於劣勢。經濟上,伊拉克每天出口石油250萬桶,全部通過陸上輸油管道,經過霍爾木茲海峽的海上航道對它不起作用,伊朗奈何它不得。伊朗每天出口130萬桶,全部通過海上,不斷受到伊拉克飛機的轟炸。而且伊朗在軍事上連連失利。這導致了最終伊朗口氣的“軟化”,地區格局也並未發生變化,最終在美國支付賠償金後雙方和解。
  (成都商報記者 黃修眉)
  保險賠償
  “軍事行動”
  “恐怖主義”
  能否免責?
  乘客能否獲賠須看合同條款
  飛機的賠償
  人員的賠償
  時隔四個月,馬航再出致命事故。現在除了對於找到引起墜機的背後“元凶”外,誰會負責賠付事宜也是各方關註的另一焦點。
  飛機的賠償
  將由保險公司理賠
  成都商報記者獲悉,此次馬航墜毀的客機MH17與3月失蹤的MH370機型一樣,也同樣由德國安聯作為主要再保險商,投保險種為飛機機體和責任險,而韋萊集團則是這筆保險的經紀商。
  國際知名保險經紀公司韋萊保險內部人士表示,911事件之後,保險公司一般都將戰爭或者恐怖襲擊等特殊事件列入理賠範圍,從目前的情形看,本架飛機無論是被擊落還是由於其他意外事件導致墜毀,都是在航空險保障範圍內。如果最後證實墜機確實與恐怖主義有關,保險公司將對航空公司就飛機機體和第三方責任險等進行理賠。不過理賠金額目前尚難以確定。據悉,馬航墜毀客機MH17與失聯客機MH370為同一機型。根據此前投保的相關信息顯示,MH370飛機機身險責任限額約為1億美元,綜合責任險責任限額為17.5億美元。而倫敦保險中介Aon Plc估計,墜毀的馬航MH17客機價值保守估計約9730萬美元。
  人員的賠償
  墜機事件發生後,機上的298人不幸全部罹難。在事故責任方尚未明晰的情況下,罹難乘客的家屬們將可能獲得怎樣的賠償,也成為了各方關註的焦點。
  按蒙特利爾公約,每名遇難者家屬至少獲賠11.31萬美元
  被稱為“中國跨國空難索賠第一人”的著名律師郝俊波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國際社會歷來重視國際民航安全問題,也締結了大量相關的公約和協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99年在加拿大通過的《蒙特利爾公約》。該公約共有7章57條,規定了國際航空承運人應當對旅客的人身傷亡、行李和貨物損失、以及由於延誤造成旅客、行李或貨物的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
  郝俊波介紹稱,民航客機遇難,無論哪國乘客,都有權利提出索賠。目前的首要問題是責任方不明。如果不是航空公司的過錯,那麼根據《蒙特利爾公約》和其他相關規定,遇難者家屬每戶將獲得最低11.31萬美元左右的賠償。如果是馬航客機在操作中出現失誤,比如偏離航線,不理會地面的警告而遭到擊落,這種情況屬於航空公司的過錯,那麼適用於無限額賠償責任。
  商業保險是否獲賠,要以合同為準
  如果飛機是由於“極端恐怖分子”襲擊墜毀,或者因戰爭造成被擊落,保險公司能承擔賠償責任麽?
  保險業內人士對此表示,每家保險公司的產品對人為造成的意外事故有不同的規定,甚至同一家保險公司不同產品條款中對於“恐怖襲擊”、“恐怖主義活動”、 “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或武裝叛亂期間”等是被列為免責還是列入承保範圍都有差異。
  在查看了十餘款不同保險公司的人身險產品的保險條例後,成都商報記者發現,絕大部分的人身險產品將“恐怖襲擊”、“恐怖主義活動”、“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或武裝叛亂期間”列為免責條款,即由於上述原因造成的意外傷亡,保險公司不予賠付。
  但也有部分產品沒有在除外責任事項(即保險公司不用承擔的責任)明確列出恐怖襲擊、戰爭、軍事行動等字眼,還有一些保險公司或產品明確指出可以保障與恐怖活動有關的意外事故。因此是否可獲得賠償的關鍵在於乘客投保的航意險、意外險等保單的保險合同如何約定。
  國內一家大型保險公司四川分公司的理賠部負責人表示,未明確將“恐怖主義”列為保險除外責任的保單,一旦投保人遭遇恐怖事件後,按照國際保險企業的慣常做法,“可賠可不賠的,應賠”,因此各家保險公司在可賠可不賠的情況下通常會基於人道主義做出“給予賠付”的決定。成都商報記者 田園  (原標題:無奈的僵局 劍拔弩張 多年難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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